文章看不了请评or私/科吉谢尔的拉尔夫宣称,甚至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理查还在被对腓力的执念所纠缠

从“教会长女”到“天主孝子”——14世纪之前的法王、高卢教会与教宗(中)

目录

上篇——前卡佩时代

大公教会的堡垒

教宗背向拜占庭而行

国王的羽翼之下

教会尝试拿起坠落的秩序之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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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中——早期与中期卡佩王朝

罗马雄鹰在翱翔

王室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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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中后期卡佩王朝

国王与教宗的危险游戏

迈向阿维农



罗马雄鹰在翱翔——在两位皇帝之间的教宗与国王(10世纪-12世纪)

在南高卢的宗教运动逐渐成为巨大的浪潮时,北高卢的混战也结束了。巴黎伯爵雨果·卡佩成为了最后的赢家。然而这个时期基督教世界宏大叙事的主角并不是在北高卢新生的这个小王朝,而是划分东西地中海世界普世主导权的两个帝国,与满欧洲战斗的诺曼-维京人。

奥托帝国在西法兰克还在进行最后的厮杀时率先从东法兰克的废墟上站了起来,究其原因,或许是因为东部受维京人破坏较少,也是因为东部发展较晚的封建生产关系给皇帝留下了大量自由农民组成军队,而在西部这一从罗马时代末期就盛行农奴大庄园制的地方,迅速地召集起一支庞大的军队此刻对于国王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奥托一世欣然再次把拉丁教会纳入了自己的保护范围之内,自诩为查理曼的正统继承人。

962年的《奥托协议书》重申了《克尔西赠予许诺》的内容,从此“奥托帝国”,或者以一个更为人熟知但之后才出现的名称“神圣罗马帝国”就重拾了查理曼的“义务”——实际上,是权力——奥托一世甚至更进一步地明确规定,教宗在祝圣之前要向皇帝宣誓忠诚,皇帝对教廷成员享有最高监督权和司法权。新生的帝国以此为依据,在奥托一世去世之后的短暂教宗对立的混乱里,迅速且有力地实践了自己对教宗至高无上的影响权。

随之而来的却是两个可能使11世纪的拉丁教会最悲伤的事件——东西方教会的大分裂以及亨利四世与格里高利七世悲剧性的冲突。这两件事仿佛是硬币的两面,一面是新帝国的诞生再一次让拜占庭感到了愤怒和羞辱——至此为止,罗马教宗一再承认“蛮族”为罗马皇帝与拜占庭对抗,(就在不久前的925年,罗马又承认了保加利亚的西蒙为罗马人的皇帝)东方教会已经处于忍无可忍的状态;另一面则是新帝国的皇帝坚信自己拥有的至高权利与正在猛烈燃烧的克吕尼宗教改革之火的对抗,格里高利七世及他的先驱和继任者都坚信教宗权利高于皇帝,后者无权干涉一切教会事务,而年轻气盛的亨利四世决定用帝国的铁蹄证明皇帝作为上帝直接选定的统治者至高无上的世俗权。

西西里的争端和圣职叙任权成为了导火索。1054年,拉丁教会的代表团在君士坦丁堡的圣索菲亚大教堂的祭坛上放下了《禁令诏书》,离开时大声呼喊“愿上帝查看并审判”。上帝审判的结果便是这一系列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悲剧——东西方教会首领互相开除对方成员的教籍,西方的宗教和世俗首领分别在流亡和忧郁中痛苦死去。

宏大背景下,新生的法兰克王国的王朝的位置又在哪里?当克吕尼和熙笃会宗教改革都从法国兴起,查理曼的普世帝冠转移到了德意志,诺曼人和许多法国诸侯迅速加入了教宗乌尔班二世和拜占庭皇帝阿莱克修斯一世发起的下一项宏大叙事的主体——十字军东征里的时候,卡佩国王的位置似乎就有了一些尴尬。

在格里高利宗教改革的浪潮下,法国国王与教宗之间的互动基本上是前者在后者遭到皇帝攻击时给予支持,而国王也乐于提供(仍旧比较有限的)实际支持和道义上的呐喊,例如帕斯卡尔二世在1106年与1107年年关时前往法国寻求腓力一世和未来的路易六世的支持(实际上是后者在主政),亚历山大三世在1163-1165年间被“红胡子”腓特烈一世驱逐,流亡时寓居在法兰西。作为回报,教宗则在法王与国内的封臣斗争时站在他这一边。

但是事情永远又不会是这样单纯——在全欧洲战斗的诺曼人也加入了这场斗争,使得问题进一步复杂化了。诺曼人的“介入”看起来比法王更为有力,例如正是诺曼人护送格里高利七世从亨利四世的“魔爪”里侥幸逃脱,营救出了被亨利五世监禁的帕斯卡尔二世,同时诺曼人也在征服南意大利的过程中与教宗和神圣罗马联军展开了战斗。暂且不管地中海上诺曼人、阿拉伯人、教宗、两位皇帝之间的混乱争夺,使得高卢北部的局势进一步复杂化的则是已经成为了英格兰国王的诺曼底公爵与法王之间的斗争。

1066年的黑斯廷斯战役与诺曼征服可能是11世纪对法王来说最有意义的“国际事件”。与他们在地中海上进行投机式乱斗的兄弟不同,诺曼底几乎是西欧最有秩序和集权的一个区域。英王亨利一世和亨利二世一面在德意志世界下注联姻,一面挤在法王前面与教宗进行斡旋,在大多数时候对教宗表现出了同样的支持热情,他们自然不愿意看到法王多出一个有力的盟友。公爵和国王在这一时期几乎是处处与彼此作对,哪里看到一方的活动,就永远少不了另一方作梗的影子。教宗在此时又变成了一个缓冲器,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英法两国君主牵线塔桥的存在。除了1170年托马斯·贝克特大主教被意外“谋杀”这样的特殊事件,一下子把亨利二世推到了反教会的深渊里,亚历山大三世才给予了路易七世完全的道义上的大胜利。

比起谈论教宗和全基督教世界,此时法国国王的精力更多地投入到了法国的诸侯和高卢教会上。不像查理曼帝国东部的兄弟那样的强硬,新诞生的王朝迅速对教会的权力表现出了友好的态度。尽管无论如何都无法达到格里高利七世梦想中那样完全地将世俗权力踢出教会事务,但卡佩王朝的“小国王”比起皇帝更需要教会的支持。

于是在高卢,就出现了两条平行线——一条是克吕尼—格里高利宗教改革运动推进的教会权力的上升,一条是卡佩王朝的国王推动的以法兰西为中心的世俗封建权力的统一与整合。这两条线没有一直绝对井水不犯河水,一旦王权越界,教权会立即产生警惕,罗贝尔二世和路易七世就分别在兰斯大主教和布尔日大主教的问题上与教宗发生了冲突,又是圣职叙任权与买卖圣职罪的老问题。

但在高卢产生的质变的一点是,这两者没有向德意志那样水火不容,而是竟然相辅相成了起来——这要归功于圣德尼修道院长叙热,一个坚定的宗教改革者,同时又是一个坚定的王权维护者(他的这种看似“过于世俗”的立场遭到了比克吕尼修会更为激进的熙笃会代表,明谷的圣伯纳德的批评)。他敏锐地发现了这两者诉求的共同之处——秩序。一个新秩序,这难道不是上帝所愿,不是国王和教宗同时希望的吗?在他的影响下,路易六世和七世分别接管了“上帝的和平”运动,将整个王国纳入新的“秩序”里。高卢的教会和国王此时拥有了共同的敌人——一切破坏正义、为非作歹的人,换言之,就是那些乖戾的骑士。一开始,这个概念直接指向的是那些小堡主、流窜的武装流氓,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概念最终指向了王国内的最高级别也最危险的封臣——诺曼底公爵。



王室丑闻——卡佩王室与离婚案件

不将故事立即切入到下一个阶段的原因是,除了政治、军事、外交这些牵动欧洲基督教世界命运的大事件之外,这一时期的卡佩王室在另一个更为“个人”的事件上与教宗和教会接二连三地发生了一系列故事——那就是从罗贝尔二世开始到腓力二世这两百年里的接连的丑闻与离婚事件。

而在婚姻这方面,由于这一领域远离被军事和重大外交事件和战争主宰的“大历史”中,我倾向于选择我最熟悉的一个案例详述,其余与其作比照而略写,而不是给时间轴上的所有有关的事件同等分配时间,后者严重加大了叙述的难度和减少了生动性,而且这些事件三言两语说起来也并没有“大事件”那样的畅快。

都是与“王后”离婚,罗贝尔二世、腓力一世、路易七世、腓力二世四个人的事件各有各的特色(路易六世并不是与“王后”离婚,)。

动机和几位当事人的感受这类的主观要素不谈,首先路易七世比较特殊,因为他的事情解决得非常快和彻底,不像其他三人那样经过了国内教会的同意又被教宗打回来进入反复的诉讼之中;

罗贝尔二世特殊在,他的事件发生在格里高利宗教改革之前,那时教会还没有如此的热切地希望凌驾于神圣的国王之上,甚至就连婚姻本身还没有摆脱古老且复杂的日耳曼多妻制的桎梏;

腓力二世故事特殊在他将婚姻诉讼掺和进了重大的外交和军事背景之下,变成了一个微妙的政治筹码

最不幸的大约就是腓力一世了——他是唯一一个被开除教籍的人,还是被反复开除教籍,最后声誉扫地,甚至他的长子路易六世作为一个宗教改革者(叙热)的挚友,同时也是他原配的儿子,几乎成为了最不愿意恢复他名誉的人。

——路易七世的故事

时间直接切入到第二次十字军东征的归程。彼时路易七世与阿基坦的埃莉诺的婚姻已经摇摇欲坠。官方的说辞是埃莉诺在东征前就说她发现他们俩人违反了教会法对于血亲婚姻的规定,而流行的说法则是她在安条克与叔叔沾染过密,而她已经不是初犯了。

这时教宗尤金三世,作为一个个体介入到了这场闹剧之中,他以主教的身份听取了这对夫妇的抱怨,同时行使了主教的权力,“不满足于仅仅终止精神上的不和”,为他们举行了第二次婚礼,祝圣了婚床。不同于乌尔班二世以狂热改革者的身份,站在反世俗主义的立场上严苛地攻击腓力一世,尤金三世以另一种方式动用了教宗的权力——他禁止了教会司法机器的运转,禁止两个当事人提出离婚,违者开除教籍。总之无论如何,不会有离婚,路易七世和埃莉诺要“生活在恩惠中”。

为什么?因为通奸是可以离婚,但《教会法汇编》指出,通奸的离婚不可以再婚,而法兰克国王现在没有儿子。是否是对于法兰克王国没有男性继承人所导致的混乱的忧虑促使尤金三世一定要保住这桩婚姻呢?有可能。但当时,已经有人计算了路易七世和埃莉诺的血亲关系,若是以乱伦提出离婚则不受再婚的限制。

教宗很快就失败了,万众期待的男性继嗣没有诞生。接下来的故事属于高卢教会:1152年,路易七世在博让西召集了主教会议,这一古老的权力机构宣布国王和王后处于一个巨大的不幸中——他们乱伦了。因此婚姻无效。干脆、彻底,没有人想起尤金三世的“谁离婚就开除谁的教籍”的禁令,此后没有人再回头去论证婚约的解除是否合法,教宗也没有再提起此事。尽管路易七世与他的第三任妻子、埃莉诺与他的第二任丈夫的亲缘关系更加接近。

笼统地说来,政治因素成为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没有男性继承人使得婚姻对于王国的弊大于利,高卢教会与国王在“法兰克国家的安危”面前形成了统一战线。主教们对处于惶恐之中的国王提供建议,轻而易举地原谅了他曾经的错误——尽管教会成员的道德标准不可能是一致的,不过路易七世的“错误”还是被记录了下来,主要是索尔兹伯里的约翰的记录。他评价说路易七世“几乎以孩子的方式强烈地爱着她”,他使用的词汇是amour,尘世的、肉体的爱,于是,男性滑入了女性的控制,罪恶就进入了婚姻之中,随之而来的是屈辱。似乎路易七世来到了和他的祖父腓力一世同样的地方。

但是,路易七世的离婚行为并没有招致他先祖和儿子那样的拉锯战和大范围地针对他个人的声讨,其原因大部分是路易七世显然是“无罪”的,在官方辞令里他是在无心之中犯下了近亲结婚的罪,但更实际的原因是,他并没有违反丈夫的义务——维系婚姻,这是中世纪对男子贞操品德的主要判断标准,其核心概念并非“性”进行与否,而是在于是否维护了婚姻制度(显然对女子的要求并非同等),将他与他的祖先与儿子严格区分开来的就是这一离婚案件里并不存在一个“妾”,不存在丈夫为了肉体的狂热而犯下的重婚罪。

从格里高利宗教改革以来,婚姻成为了教会司法权力的核心,无论是乌尔班二世强烈谴责腓力一世的再婚还是尤金三世强烈禁止路易七世的离婚,都表明了教会对于婚姻的独自裁判权的绝不松口,就像它在主教叙任权上表现的那样。它要与法兰克的、世俗的姘居旧传统充分决裂,将其世界上抹去,将婚姻这一世俗世界里连接肉体罪恶的行为置于绝对的神圣律法之下,并且将其彻底踢出教会。

这时我们又要再回头来看一看路易七世的位置,无论是圣德尼的“官方”记载还是索尔兹伯里的约翰,路易七世似乎都处在一个消极的、被动的位置。他要么是在十五年婚姻后迟钝地突然发觉和妻子乱伦,陷入巨大的惶恐,要么是幼稚地被肉体的爱蒙蔽了双眼,“过于服从自己的妻子”,纵容她的放荡和欺骗又因此而饱受煎熬。前者是无心之失,后者显然埃莉诺才是主动的加害者,“无视婚姻的律法,损害王室的尊严”,在索尔兹伯里的约翰笔下她是一个“爱玩的疯女人”,而到了威尔士的杰拉尔德笔下,她就成了传说中梅露西娜,撒旦之女的化身。

这时,一个新的正面角色冲上了舞台。在安茹的亨利,未来的亨利二世一开始进入编年史和讽刺诗的创作范围内时,他是一个流浪骑士般的热血“青年”角色(与之相对的是路易七世显然被认为是一个有家室的“成年”)。就像风雅诗歌和不断在现实社会里发生的一样,年轻的未婚男性掠走了贵族女性,以“骑士之爱”的方式为他的曾祖父,被腓力一世夺走妻子的倒霉安茹伯爵复了仇。

故事到这里进入了一个分水岭,新诞生的金雀花王室以难以置信的速度“堕落了”。如果说教会高层还能对亨利二世的宫廷“满是老鼠和妓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经常这样做),那么驱逐、又“谋杀”了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就彻底把亨利二世推向了教会所宣扬的一切事物的反面。随之而来的道德传统把金雀花帝国的崩溃这一家庭和政治的多重悲剧进行了神秘主义、宿命论的说教式渲染,又把路易七世抬到了一个他原本可能并不属于的,高于平信徒等级,逼近僧侣水平的道德高度——试问谁在看过了一个巴比伦淫妇式的埃莉诺用性暗示的语言指责路易七世过于敬仰上帝时,还会想起后者过于幼稚,又曾经被判过买卖圣职罪呢?

有关权力的重大政治事件再次成为了决定性因素,亨利二世和腓特烈一世对教会的攻击将自己的政敌路易七世摆到了教会的正面,当教会的权力受到强大的世俗权力的挑战的时候,他就成为了教会的坚定同盟者,就像这个时代的其他卡佩王朝的君主一样。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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